|
快速了解
绿叶OA优势
技术框架
售后服务及其它
|
发布时间:2008-3-19 15:56:52 点击:
|
||||||||||||||||||||||||||||||||||||||||||||||||||||||||||||||||||||||||||||||||||||||||||||||||||||||||||||||||||||||||||||||||||||||||||||||||||||||
| 收发文登记表,收发文格式,流程管理常用的. | 收发文系统,邮件收发系统,基于ESB的流. | 人事工作流程,工作流程oa,全面质量管理. |
| 电子政务系统下载,电子政务建设,PDM系. | 公文oa,oa公文软件,面向流程知识管理. | 电子政务系统,什么是电子政务,浅谈我国企. |
| 政府免费oa办公软件, 政府oa办公系统. | 政府oa解决方案下载,政府oa电子政务解. | 税务OA试用,税务OA方案,柔性业务管理. |
随着“以网络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革命时代”的到来,金融业首当其冲地受到了电子信息技術的深刻影响,由此形成了全新的经营模式——网上金融。网上金融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是与网络银行有关的问题。 网络银行是金融电子化最新发展的产物。网络银行从不同角度有不同涵义,其一是以因特网为背景的传统银行电子化业务(Internet Banking),其二是在传统银行以外兴起的以Internet技术为依托的另一种类型的银行(Internet Bank)。前者是一种金融创新,是对银行业务的发展,传统银行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点,以替代原来需在柜台操作的诸种业务。后者是一种金融分化,是一种设在因特网上的虚拟机制,它不拥有存在于网络之外的独立的金融信息处理系统,因此是对传统银行地位的挑战。 Internet Banking是目前多数网络银行的形态,但Intemet Bank却是未来网络银行发展的趋势。
一、网络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银行的发展如火如荼,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尚缺乏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由此产生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问题之一:如何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监管? 随着网络银行的普及,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棘手问题是如何改变监管方式,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例如设立网络银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保证在网上推出金融业务的机构有充分的信誉担保和服务实力,采纳何种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机制,如何在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之间作出选择,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有待解决。 网络银行能够突破时空限制,提供三A服务(Anytime任何时间、Anywhere任何地方、Anyway任何方式)。依托无边界的因特网*网络银行无须设立任何分支机构,就可将其触角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其获准注册的地区以外经营业务,世界各地的居民都是其潜在客户。然而公众并不知晓网络背后到底是个什么组织,不知晓其物理形态。 如果大家都可以在因特网上设立网页,而注册地又缺乏足够的监管制度,一旦该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或业务实力,便会引起保障存款人利益以及保密措施等各种监管问题,扩大金融风险。由于网络的普遍性与连动性,金融风险一旦现实地发生,还将波及到世界其他角落,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传统的监管方式必须改革。 现行银行业是一种实行许可证制度的特殊行业,尽管竞争十分激烈,但各种方式的管制无形中为银行业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垄断环境。然而到了以金融自由化、网络化、全球化为特征的网上金融时代,银行业生存的环境将大大改变。根据一项调查显示,传统银行的服务成本占其收入的60%左右,而网络银行的服务成本只占收入的15%—20%。由于网络金融降低了市场进入成本,削弱了现有商业银行所享有的竞争优势,扩大了竞争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这种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可能会吸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高科技公司分享这片市场,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事实上,国外有些机构已经有所行动。例如美国安全服务联邦信用协会等机构已开办了网络银行业务,微软公司也正积极发展网络银行业务,推出有关的软件和规格标准。银行业不仅要应对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而且被迫与通用资本(GECapital)、美国在线(A0L)、雅虎(Yahool)等展开竞争。 另外,网络银行能够融合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减少各类金融机构针对相同客户的重复劳动,提供全能型的金融服务。由于网络银行从事的金融业务日益多样化、混业化,而当前多数国家提倡的又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制度,这一体制在网络时代也将受到严峻挑战。 问题之二:如何规范网络银行的业务运作程序? 传统金融业务通常只有银行和客户的参与,而网络银行则需要计算机、因特网等高科技产品的介入。银行与客户的面对面操作通过计算机演化为不受时空限制的人机无纸化操作,使得调整传统商业银行的规范不再适用,亟需制定新的规范来调整网络银行关系。 以电子支付(E1ectronic Fund Transfer,简称EFT)为例。无论是Intemet Banking还是Internet Bank,电子支付都是其主要的服务方式。金融电子化之后,大量的现金、票据交易被电子资金划拨所取代。有资料表明,美国80%以上的美元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每天约有2万亿美元通过联储电划系统万edwire以及清算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划拨。 虽然这种支付方式具有快捷、低价等优点,但由于电子划拨涉及多方当事人,经济责任较难划分确认,若无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保障,则可能带来某些始料未及的后果。1973年美国发生的埃弗拉案(Evra诉瑞士银行案)就是佐证。一笔2.7万美元的资金末及时划拨到位,却引起210万美元的损失,进而引发了一场银行是否应对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的争论。由于类似的案件难以杜绝,电子资金划拨的无序状态令金融界和广大客户为之不安。 推而广之,网络银行的其他业务也处于缺乏规范制约的状态。网络的公开性势必威胁到其安全性,而安全机制的缺位将进一步扩大网络金融的风险。加之目前世界上各主要信息技术公司和软件开发商都分别推出各自不同的网络银行运行模式,它们分别基于不同的技术平台和环境,遵循不同的业务处理流程。如果不对之加以统一规范,放任自流,则会影响到金融秩序的稳定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
|
| 返回顶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