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迅速体验绿叶OA王,推动全新的工作世界
迅速体验绿叶OA王
快速了解
绿叶OA优势
技术框架
售后服务及其它
 oa点击排行

公文处理系统 注册,办公室公文处理系统,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一瞥
                                        发布时间:2008-3-31 17:21:44 点击:


  全球电子商务立法,是近几年世界商事立法的重点。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主要围绕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展开。从1995年美国犹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至今,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颁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其中较重要或影响较大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用服务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新加坡1998年的《电子交易法》,美国2000年的《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等等。

  总体来看,各国国内的电子商务立法有着三个共同特征:第一、迅速。从1995年俄罗斯制定《联邦信息法》及美国犹他州出台《数字签名法》至今,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制定了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或草案,无论是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还是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对此反应都极为迅速。尤其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更起到了先锋与表率的作用,及时引导了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这种高效的立法,在世界立法史上是罕见的。第二、兼容。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并逐步打破国界的大趋势下,电子商务立法中任何的闭门造车不仅是画地为牢,更会严重阻碍电子商务与相关产业的发展,所以,各国在进行电子商务立法时,兼容性是首要考虑的指标之一。并且,也正是这种兼容性的要求造就了电子商务立法中先有国际条约后有国内法的奇特现象。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其《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指南》中就曾指出:“电子商务内在的国际性要求建立统一的法律体系,而目前各国分别立法的现状可能会产生阻碍其发展的危险。”第三、法律的制定及时有力地推动了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此外,在这些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中,电子商务国际立法还具有边制订边完善、电子商务国际立法重点在于使过去制订的法律具有适用性、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国际立法中居主导地位、工商垄断企业在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制订上起主要作用等特点。


     
返回顶部

  OA关键词:公文处理系统 注册,办公室公文处理系统,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一瞥,校园oa,政府oa,电力oa OA OA办公系统 OA系统 OA办公软件 办公自动化 无纸化办公 协同办公系统

  OA信息:[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更多>> (后续页1 后续页2 后续页3)
oa系统精选
oa知识相关
  联系我们 |OA王地图 |友情连接   电话:400-888-6166    0791-8107865
合作站点:  华军  天空  中国站长站       ©2008 中国·南昌绿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赣ICP备06047197号